近期,灵台县医保中心根据市局关于年全市两定机构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对照《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对我县辖区内1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21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年年度考核。
根据此次检查考核结果来看,大多数“两定”机构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工作比较重视,能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进行操作,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协议”管理成效显著。“两定”机构之间形成了竞争,促使他们互相学习,共同提高,掌握更多的医保政策和医保知识,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其中:定点医疗机构评分90分以上的有:医院、医院2家。定点零售药店量化评分90分以上的有:平凉新生药业公司灵台分店、泾龙大药房、皇甫谧大药房等10家。其余两定机构评分也都超过了80分。
通过此次检查考核,“两定”机构对医疗服务管理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增加了全县医保两定机构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的机会,达到取长补短的目的,同时,加强了医院、药店之间的沟通、理解、支持和配合,构建了和谐的医、保、患关系,推进了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