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灵台各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的一封信

各位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农户:

您好!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国家和省上的金融扶贫政策,主要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产业发展。我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工程实施以来,有效破解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贵难题,有力支持了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广大群众改变贫困面貌做出了很大贡献。目前,贷款已陆续到期,现将有关事项向您告知如下:

一、回收续贷政策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坚持“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建风险补偿金”的政策要点,贷款到期对具备还款能力且再无贷款需求的,到期收回;对具有还款意愿、信用良好、有就业创业潜质和技能素质、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已脱贫户,在脱贫攻坚期内可续贷;对于闲置或留在银行没有使用的贷款,因年龄超限、信用记录不良等不具备续贷条件的贷款,以及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的贷款等,到期收回。

二、贷款对象用途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支持对象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坚持户借、户用、户还原则,精准用于贫困户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用于结婚、建房、就医、上学、还账、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方面。

三、贷款贴息及还款方式

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按年结息和贴息,借款人在贷款期限内产生的利息由县财政与农商行清算进行全额贴息。借款人承担本金及逾期利息、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罚息的偿还责任。县农村商业银行在贷款到期前30天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5天将还款资金存入贷款结算卡中,县农村商业银行于贷款到期日自动扣还贷款。

四、贷款逾期清收方式

作为金融扶贫政策受益者,您应该清楚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是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而不是救济款。借款时您与银行签订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贷合同,贷款期满后必须履行还款义务。若您未能按时还清贷款,银行将视同商业贷款进行清收,您将被纳入失信债务人名单,会影响您个人的征信,给您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一是影响个人生产生活,您不能再申请各类银行贷款,乘火车、乘飞机、住宾馆及享受各类政策性保障措施都会受到影响;二是影响子女发展,您的孩子上学申请助学贷款、就业、参军,尤其是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三是影响家庭信誉,失信行为使您个人及家庭名誉受损,亲朋好友都会因失信而疏远您;四是造成经济损失,若您不按期还款,银行将按原贷款利息的50%征收罚息,即逾期利率是原贷款利率的1.5倍,5万元的贷款您除正常付息之外,每月还需要多付罚息多元;五是若您成为恶意逃避债务的“赖账户”,必将承担相关法律后果,承贷银行将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清收。

广大贷款农户:“诚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您有幸享受了国家的扶贫政策,就应该怀着一颗感恩之心,贷款到期后尽快还款或办理续贷手续,为巩固脱贫成果、构建诚信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灵台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灵台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灵台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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