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骂徐志摩是流氓,还写诗讥讽,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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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献上鲁迅新体诗半首,以敬先生:我的失恋——拟古的新打油诗我的所爱在山腰;想去寻她山太高,低头无法泪沾袍。爱人赠我百蝶巾;回她什么:猫头鹰。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心惊。我的所爱在闹市;想去寻她人拥挤,仰头无法泪沾耳。爱人赠我双燕图;回她什么:冰糖壶卢从此翻脸不理我,不知何故兮使我糊涂。(诗未完,截一半)这首诗叫《我的失恋》,是鲁迅仿汉代张衡《四愁诗》笔法,戏谑而作。诗风诙谐幽默,乍看如打油诗一首,满是市井白话;与《四愁诗》细细对照便知到处是典,大底脱胎自鲁迅丰厚的古典文学底蕴。新诗写得如此诙谐幽默,有心之人读到字里行间的意味便能感觉出一点点的讽刺,而且普遍的公认是在讽刺徐志摩。或许是巧合,鲁迅发表这首诗时正值徐志摩失恋——和林徽因分手痛不欲生。二人确实因这首诗结怨,但并不是因为林徽因。鲁迅再看不上徐志摩,也不会无聊到用别人的私生活打趣。这首诗可以看出二人在文学上的基本观点是大相径庭的,与其说在讽刺徐志摩的诗风,不如说有点向整个“鸳鸯蝴蝶派”宣战,也正因此鲁迅一直瞧不上徐志摩。这要从二人的第一次合作说起:年周作人等人创办的《语丝》杂志刊登了徐志摩翻译波德莱尔的一首诗,有一段前言是这样说的:“诗的真妙处不在他的字义里,却在他的不可琢磨的音节里;他刺戟着也不是你的皮肤(那本来就太粗太厚!)却是你自己一样不可琢磨的灵魂……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干脆的Mystic,为什么不?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再如徐志摩在《济慈的夜莺歌》一文中说,济慈作品中的音乐具有无穷魔力,人的灵魂会被它的“沉醴浸醉了,四肢软绵绵的,心头痒荠荠的,说不出的一种浓味的馥郁的舒服,眼帘也是懒洋洋的挂不起来,心里满是流膏似的感想,辽远的回忆,甜美的惆怅,闪光的希翼,微笑的情调一齐兜上方寸灵台。”鲁迅是《语丝》杂志的主要撰稿人,他看了徐志摩的文章之后,觉得徐志摩将音乐性描述到了如此神秘的地步,不免有些夸张和扭曲。于是写下了《“音乐”?》一文,对徐志摩高深莫测的“音乐观”加以调侃。鲁迅的文章说,能在生活中到处听到“绝妙的音乐”的人应该是神经出现了问题,产生了幻觉,将其“送进疯人院”也不足为奇。鲁迅觉得他的文字太矫情而夸张,像那种涂满了黏糊糊的脂粉,到处招摇过市的艺伎,尤其属于不能好好说话的那类。徐志摩作为新月派的领军人物,所倡导的文风就是“三美”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具有一种浪漫的古典主义。说白了新月派就是玩文字与玩情感的,把细腻华丽的辞藻发挥到极致。新月派的文人大多出身较好,留过洋,受到西方美学的教育,提倡个人的自我的,而不太跟从主流的政治形式。二十世纪初页是一个语言文字变革的年代,那一时期可谓是文人们的“黄金时代”任你有思想有文笔都可以在文坛纵横,同时对那时候的文人来说也是一个探索的时代,要为从文言文转化为白话文探索出一条表达的路。新月派诗歌从旧体诗中脱胎,传承了旧体诗的音韵美、辞藻美,而又与白话文结合形成一种独特的新表达,我们现在能读到多种流派的现代诗,就是那一批人奠基的。不可否认,在新体诗这片未开垦的土壤中,新月派的贡献是巨大的,而新月派的代表人物当推徐志摩。泰戈尔是徐志摩的至交,仅凭将泰戈尔引入中国,开启了诗界新的探索,这一条便功不可没。无论徐志摩代表的“新月派”还是鲁迅所倡导的文学的思想性,都是一种探索,只是有时根本观念间的冲突在所难免,会出现派别之间的“互殴”。鲁迅后来在《集外集序言》说:“我更不喜欢徐志摩那样的诗,而他偏爱到各处投稿,《语丝》一出版,他也就来了,有人赞成他,登了出来,我就做了一篇杂感,和他开一通玩笑,使他不能来,他也果然不来了。”徐志摩在主持的《晨报副刊》上刊文说:“鲁迅先生的作品,说来大不敬得很,我拜读过很少,就只《呐喊》集里三两篇小说,以及《热风》集里的几页。他平常零星的东西,我即使看也等于白看,没有看进去或是没有看懂。”在叶公超的《新月旧拾——亿徐志摩二三事》中,说到他们一起聚会,每次徐志摩参加就会使气氛很尴尬。在一场本应讨论文学的聚会上,徐志摩讨论的都是衣食住行,甚至讨论自己的头发,使得很多人不满,鲁迅甚至直接骂徐志摩是个流氓。所以二人在文学上以及价值观上的根本分歧才是不合的原因,说白了就是玩不到一块去,也互相看不上眼。徐志摩像丝,鲁迅如铁,玄铁难断细丝,千丝更是难动铁石。自古文人相轻,二人都是各自领域的人尖,互相瞧不上太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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