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需要,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计划
计划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名。招聘计划详见《全省法院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其中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岗位、甘肃省林区中级法院岗位、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岗位的机动名额按照法官员额动态管理要求在全省法院范围内进行调整。
二、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4.具有符合岗位需求的工作能力。
5.年满18周岁且未满35周岁(年7月1日以后,年7月1日之前出生)。
6.报考人员原则上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报考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法院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网上报名
根据《全省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实施方案》,考务工作在全省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并承担本辖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职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