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普法办表彰了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我市灵台县继年被表彰为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之后,又一次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这也是我市唯一一个连续两次获此殊荣的县。
年以来,灵台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七五”普法规划和省、市人大常委会决议,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宪法和法律法规得到了普及,公民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日渐浓厚,法治宣传教育在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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