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2号)规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结合工作需要,年厅直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
(五)具有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生30周岁以下(年4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5岁以下(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0岁以下(年4月12日以后出生),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受限制。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参加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职位。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从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进行查询,也可登录甘肃省人社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下载《甘肃省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列表》查询。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及相关政策规定,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职位。
(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在年4月15日(星期四)09∶00至4月19日(星期一)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2.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尚未毕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年9月31日前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材料1份。
6.已就业人员需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及《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由本人签字领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应聘人员所报岗位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即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时须持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分,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分析判断、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招聘计划与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闭卷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从事招聘岗位工作应当具备的专业能力,参加专业能力测试时须持专业能力测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在专业能力测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2:2的比例确定,笔试平均成绩换算为百分制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2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20%+专业能力测试×2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应聘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未参加笔试或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和考试中违规违纪人员不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在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组织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号)文件执行,按照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经考生本人申请后可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组成两人以上的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
在资格复审、考察、面试、专业能力测试、体检等环节因个人放弃或不合格导致出现空缺时,可按同一岗位考试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九、拟聘人员公示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报厅党组会议研究后,在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进行公示、审批备案环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审批备案
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研究审定后报省人社厅备案。年9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要求学历层次“毕业证”“学位证”的,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的应聘人员,不予备案。
十一、聘用
省人社厅审批备案后,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
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受省纪委监委派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纪检组监督。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党委(人事处):-
监督-
甘肃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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