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县教育局提供的年第四季度代课教师工龄补助新增领取人员和死亡人员花名册,经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比对,对死亡人员进行了剔除,对疑似死亡人员信息反馈县教育局做了进一步核查,最终发放年第四季度符合领取代课教师工龄补助人工龄补助元。
根据各乡镇上报的年死亡村干部人员及不符合村干部缴费条件的人员资料。由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资料等审核汇总,财务人员复核后发放人个人账户清退元。
来源: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
制作:灵台县人社局
监制:张立斌
审核:胡金红
编辑:杜妍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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