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人社局关于拨付年ldqu

来源:灵台门户

原标题: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拨付年“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年)的通知》(国办发[]24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号)文件精神,充分做好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实现稳企业稳岗目标,县人社局根据省、市关于以工代训工作相关文件要求,鼓励县区内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申请领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现对企业申请以工代训补贴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年12月4日至12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向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公示期:年12月4日至年12月10日

  监督-2621616-

  附件:灵台县企业申领以工代训补贴资金花名册   

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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