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年12月份县城区空气质量公

根据我县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和市大气办通报情况,年12月我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优良天数31天,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全市排位第二。

  在六项监测指标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为69ug/m3,同比下降14.8%;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为42ug/m3,同比无变化;二氧化硫浓度均值为6ug/m3,同比下降45.5%;二氧化氮浓度均值为10ug/m3,同比下降37.5%;一氧化碳浓度均值为0.7mg/m3,同比无变化;臭氧浓度均值为68ug/m3,同比上升3%。

  根据监测数据分析,12月份我县城区环境空气6项污染因子浓度值除细颗粒物(PM2.5)外,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平凉市生态环境局灵台分局

  年1月7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http://www.lingtaizx.com/ltxyy/12268.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