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四十四号)
年4月23日灵武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任命:
史自建为灵武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杨生军为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李杨为灵武市人民法院宁东人民法庭庭长;
刘清梅为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小燕为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史自建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杨生军灵武市人民法院崇兴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白萍灵武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职务;
李霞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岳志勇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马慧琴灵武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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