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灵台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会签,推荐灵台县现代肉牛产业(园)有限公司为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对推荐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2月28日前)向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以单位(企业)名义提出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企业)公章。
经灵台县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会签,推荐灵台县现代肉牛产业(园)有限公司为全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企业)或个人对推荐企业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内(2月28日前)向县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所在单位;以单位(企业)名义提出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单位(企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