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民政局关于何佳彧等55户人拟

灵台县民政局

关于何佳彧等55户人拟纳入城乡居民

最低生活保障的公示

根据《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局对全县各乡镇、城市社区上报的低保对象进行了初步审查,对拟审核确认的城市低保何佳彧1户1人、农村低保孙晓鹏等54户人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和不实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县民政局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如无异议,县民政局将对以上对象按程序进行审核确认。

受理-(城市低保)

-(农村低保)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公示时间:3月26日----3月30日

附件:1.年4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拟审核确认人员花名册

2.年4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拟审核确认人员花名册

灵台县民政局

年3月26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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